
看罷電影《尋找隱世巨聲》(Searching
for sugar man),使人感受甚深,久久不能自已。究竟世上是否真有「懷才不遇」的事情?如果我們答「是」或「不是」,都會落入「二分法」的危險之中。
首先,必須搞清楚一點:天造之才,是否必要得到賞識?賞識對人才是否這樣重要?賞職,不外乎得到別人認同而已。而認同又有不同層面。是否要廣為人知才叫認同?自我肯定算不算認同?要知道受人「賞識」的背後,就等如「出人頭地」,成名之後帶來的將會是巨大的財富,而財富掀動的會是一個人的貪念,上帝使你滅亡,必先使你瘋狂。成名的過程之功利、殘酷,世態炎涼,會毀了一個天才的純正本質。試想想:假如Rodriguez真的紅了,他會否如其他人般,陷入聲色犬馬之中?又或是慢慢失卻了作動力,變成平庸之輩,不再傳奇?
其次,這是一種甚麼樣的賞識?中國傳統社會早已為這種事加上「功利」這個註腳。讀書是為了功名,「十年窗下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古代多少讀書人,一生苦讀都是為了考取進士,獲得士進之路,這就叫得到「賞識」。「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
」。《孟子‧卷十三
盡心章句上》先哲認為人才最終都要為國家、為民族,籌謀獻策,只有窮困時才退隱江湖,彷彿得不到賞識,是一件人間憾事,注定要潦倒終生。
可是,電影中Rodriguez向現實世界摑了一記耳光。誰說有才華一定要得到賞識?不能走紅又如何?我還是我,仍是一樣工作,仍是一樣把工作做好,當然,仍是一樣抱著結他自彈自唱。人的尊嚴和價值,是來自人可以自由選擇,選擇你的興趣,選擇你的工作,選擇你的生活。這種率性而為,無為無不為,便是人最可貴之處。比起那些終日營營役役,視工作視金錢為命根的人,那些在強權面前,不惜說出歪七扭八的說話,圖獲得政治資本的人,Rodriguez的身影實在太高大了,高得使人抬頭看得頸項都痠了。
電影中談到Rodriguez對金錢的觀念。其中一段是出版唱片的商人說唱片在美國銷量不佳,大概只賣出六張而己。偌大的美國,怎說也不可能只買了六張唱片吧?商人為了逃稅,竟胡縐一個數字。為何Rodriguez在生活困苦時不追討這筆稅收?此外,Rodriguez的女兒被問到成名後為何仍住在住了四十年的舊屋,版稅去了哪裏?女兒滿不在乎說以前沒有版權,或許大部份收入只落入其他人手中,Rodriguez金錢的收入極少。就算後來舉行了多場演唱會,他也選擇把收入分給家人和朋友,而他則繼續住在那所破舊屋子裏。也許,他認為喜歡上音樂是因為興趣,而不是金錢。
電影帶出一個重要的訊息:一個活得有尊嚴的人,比一個成名的歌手,更受世人的景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