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日 星期日

《我們都是這樣長大的》(Boyhood):一剎那便是永恒

《我們都是這樣長大的》:一剎那便是永恒

《我們都是這樣長大的》(Boyhood)是一部很特別的電影。特別之處在於導演(Richard Linklater)竟用了十二年時間去追踪一小孩的成長,這種拍攝手法本身已經極具探討性,因為電影不是一部記錄片(documentary),而是一套講述成長經歷的小品,是否有必要每年只拍幾天,一拍十多年,把演員的神態個性收入鏡頭底下?這在商業世界是不可思議的事情。而更特別的是,導演成功了!電影竟可以衝破種種客觀環境的制肘,十二年後完成了片長兩個多小時的成長傳奇。敢說如果導演沒有這個把時間「拉濶」的意念,電影的涵意不會如此豐富。
電影以小孩明森(Mason)六歲至十八歲的成長經歷為藍本,主線是明森在成長中面對的種種人際關係:與母親的相依為命、與父親的深情短敘、與姊姊的患難與共、與朋友的萍水相逢、與情人的真情邂逅,期間穿插了眾多人物,例如中學老師、酗酒後父、餐廳老闆等,構成了主角的生命劇本。
正如每個人的成長一樣,明森的經歷有悲有喜,有散有聚,生命也是充斥着這些元素。因此,本片劇情也許平淡如開水,沒有高潮迭起的情節,沒有慷慨激昂的對白,可是片中的一些片段,卻勾起每個人難忘的成長經歷。導演不耍花招,放棄了童年回憶片慣常的「朋輩」這個溫情元素,甚至連一貫常用的「倒敘法」和「獨白」都摒棄,改以主角透過深遽的眼神把自己的內心世界娓娓道來。導演試圖把主角的內心世界真實地呈現在觀眾面前,故手法平實,不加修飾,亦不想有太多的對白為人物作解說。
其實,人的成長必然會遇到「認同」(Identity)的問題,而對自己身份的質疑又與人的主體性(Subjectivity)有關。主體性就是作為人的一種存在狀態,透過思考,對客觀世界生出能動反應,這是一段使人自覺成為獨立個體的過程。主角明森主體性的呈現是電影其中精采的一筆。試看看圍繞在明森身邊的角色,多如走馬燈,每段對話,每次接觸,都影響他建構自己的身份,正正切合霍爾(S. Hall)所說的:自我身份的構成往往要通過與「他者」(others)的互動。主角年幼時眼中帶着好奇;成長時則眼神透着無奈與恐懼,而踏入成年時則變得迷惘。人往往要藉着別人的互動和對生活的投入,才找到生存的目的和價值。因此,明森(Mason)的成長經歷,有時會因不斷搬屋、家庭聚變而失去方向;有時又會因老闆或老師的一席話而顯得迷惘;有時卻又因為找到真愛或目標而確立了自我。種種感受,都遊走於主角的內心世界,時隱時現,像你我的內心世界一樣。電影沒有計算絕妙的橋段,沒有奇特創新的鋪敘技巧,可是,電影的一些旁枝末葉,卻使人產生意想不到的共鳴。
電影另一要探討的主題是「時間」。究竟時間是甚麼?這個永恒主題不僅出現在古往今來的哲學、文學與科學的探索裏,還出現在近期的電影中,此片是一例,其餘的還有《霍金:愛的方程式》(The Theory of Everything)和《星際啟示錄》(Interstellar)。前者探索時間的源頭,事物的因果;後者則試圖走到時間的盡頭,重回記憶的現場。至於本片,十二年的時間,對於人生來說,不長也不短,可是在宇宙之間,卻是微不足道的點滴。然而對主角而言,這可是一段翻天覆地的變化了。導演刻意不為電影加上時間的刻度,只以主角及一眾配角的容貌反映歲月的痕跡,目的也是希望擺脫一般人以為時間是空洞同質的世俗看法。
雖然電影沒有刻意表達時間觀,可是主角成長的日子當中,卻加插了很多歌曲,而音樂正是人們回憶的泉源,也是時間的標記,一支老歌勝過一部歷史。而主角酷愛攝影。攝影本身更是一種把「時間」凝固的東西,一幀照片也勝過萬語千言。片中其中一幕是明森生日,主角父親刻意送給明森的生日禮物,是「披頭四」樂隊(The Beatles)拆夥後的四首經典歌曲的特別混合版。歌曲出現的是過去(past)的時間,而明森接受禮物的一刻卻是現在的時間(presence of the now)。假設明森若干年後成為人父,日後(future)重聽此碟,回憶裏浮現的除了美妙的歌聲外,還有車內父親的一番說話,而不純粹是歌曲本身出現的時間。既為人父,這或許會對主角帶來另一番感受。這種時間上的相認,令時間發酵,人們不斷重新體驗失去了的機會、沒兌現的承諾和盼望。哲學家班雅明(W.Benjamin)叫這做「the now of recognizability」。
導演在整部電影中貫徹了「時間」這個主題。正如電影結尾主角明森與大學初相識的同學談到存在,強調「當下」的感覺,當下是否可以永恒?明森的女同學問:為甚麼人們常說要seize the moment?不可以是the moment seizes us嗎?這句話一說出口,電影至此,彷彿為之前情節的鋪述,主角的心裏鬱結和身邊人物的離散聚合,下了一道非常精采的註腳:活在世上,我們每一個人,為甚麼會生於這刻,成長於這個家庭,某時某刻,在某地碰見某人,卻又在某一天與某人在某地分手,彷彿不同的人,都在不同的時候給時間找上,而又在時間的某一點,被時間所遺棄。
我們當中每個人的成長經歷,由出生起到畢業一刻,又何嘗不是被時間選上了?我們有時會將事情做對,有時又會讓事情弄糟,不過這又如何?人生應沒有不可挽回的錯誤的,只要人人生而平等,擁有自由,不受拘束,找會自我,就是seize the moment的最好回應。縱然主角並非來自完整家庭,小小年紀要不斷搬家,又要面對親情愛情的分離,可是,他卻可以在相對自由的空間中尋覓自己的理想,而他亦沒有怨天尤人,面對困局反而樂觀面對,處之泰然,更不曾理怨父母半句,只介意父親沒有兌現承諾而已。全片兩句鐘,六歲的孩子長大成人,導演不只告訴我們,成長正正代表時間在一點一滴地消失,更暗示我們既然不能抓住時間,為何不可以因為時間抓着我們而感到榮幸,反而要自怨自艾呢?我們縱然犯了錯誤,也應努力遷善改過,才不枉「這個時代選上了我們」。
明森他們二人提出了這個哲學問題後,畫面一黑,時間彷彿在這刻真的凝住了。劇終一刻,使人不禁想起英國詩人威廉‧布萊克(William Blake)那兩句詩:
Hold infinity in the palm of your hand
And eternity in an hour
人是渺小的,若人與宇宙比較。然而,人也是偉大的,若人不與外物比較,自得其樂,剎那也可以是永恒。

為何交流只可北上?——談談「姊妹學校計劃」

為何交流只可北上?——談談「姊妹學校計劃」

本年度的特首「施政報告」,提到會「推行試辦計劃(姊妹學校計劃),為公營及直資學校提供資助及專業支援,在2015/16學年起的3年內,將香港與內地中小學締結姊妹學校的數目倍增至約600所,讓姊妹校之間進一步分享經驗及提升教與學成效,並減輕負責老師的行政工作。」(2015年「施政報告」)此舉真正目的究竟為何必然人言人殊,而政府則強調「國家發展一日千里」,要青年人「擴濶視野」。然而,從上文下理推測,則大多不離加強對中國人身份認同云云,也許是三年前推出「德育及國民教育」不果下,特區政府想藉這個計劃「借屍還魂」也說不定。
無可否認,97年後,學校舉辦的交流活動如雨後春筍,尤其以往內地交流的次數最多。「自2004年開始至今,本港共有約300所學校透過本局的協調,與內地學校(包括上海、北京、寧波、廣東省、四川省、浙江省及福建省)締結為四百多對姊妹學校。」(教育局網頁,下文皆引此處,不贅)不過,這些學校可撥出資助的金錢有限,只能資助學生半額或三分之一,這些費用多找校董或社會基金贊助。每年受惠的學生人數不多,而且大多是校內精英。假如「施政報告」真的向學校資助十多萬元,當然可以有助兩地學生增進友誼,亦令學生能了解內地學生的學習情況。
問題是:香港學生走出課室往外地交流,為何只可北上神州大地?
為甚麼這筆撥款不可以用以資助學校的所有交流計劃,而只是獨獨鼓勵學校北上交流?須知道學校選擇交流的地區,都有不同的考慮。有些學校或會到內地山區與農村學童一起上課,如教育局所言「內地學生的勤樸、積極和自律的學習態度,尤其能為香港學生帶來正面啟發,促進學生個人成長。」可是,更多的是到世界各地體驗風土人情,學習當地文化,例如有學校會到歐美等地考察,台灣星馬等亞洲地方也是熱門的交流之地,體驗的亦不只是學生勤於學習,積極進取的精神這般簡單,而是全方位細味當地人的生活習慣和文化風俗。這筆費用加起上都成了學校的負擔,為何政府只資助學生北上到內地學校學習,卻忽視了學生其實有權利走遍全世界,而政府亦理應撥款分擔學校這方面的支出。
因此,政府當刻草草推出這個「姊妹學校計劃」,實在難免令人有諸多揣測。首先,便是聯想到「計劃」有軟性推銷「國民教育」之歉。於是,教育局在其網頁上「此地無銀」,先作出回應:「在近日有關姊妹學校計劃的報道中,有論者指相關工作『有政治含意』,其實完全沒有事實根據,令姊妹學校學之間的學術及文化交流被政治化,我們對此表示遺憾。」(教育局網頁)正如上文所述,如果這筆款項是讓學生拓闊眼界的話,那麼,政府可以資助學校作任何的跨境交流,而不只限定在內地學校。如果教育局只是為了令香港學生可以「反思自己對學習的態度,更明白自己在學習上可更努力,以爭取更佳的表現」的話,卻又無須向外尋求,亦不一定要往中國內地,把學生留在香港,舉辦課程,或參與志願機構的探訪團便可以了。既然如此,政府單單以金錢誘因,吸引兩地學校配對交流,便可能造成人做我又做,一窩蜂申請的心態。此舉除了增加老師的工作負擔之外,亦令香港學校與內地迅速融合,而這種融合不只是在管理、學與教上,「讓青年人透過互訪、生活體驗、文化和服務合作,以至求職交流等活動拓闊視野」(「施政報告」第157段)這麼簡單,而是從文化、意識形態上慢慢互相靠攏起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當然,我們也可以推銷自己優勝的一套,但面對強大的權力系統底下,最終被同化也是遲早的事。
在教學層面上,這個「計劃」針對的還有老師。「大部分曾進行交流活動的學校認為姊妹學校有助提升教師專業水平。」(教育局網頁)學與教是學校發展的重要部份,因此,每年政府或坊間機構都會舉辦大大小小的課程、工作坊和講座,藉以提升老師的教學水平。「三人行,必有我師」,老師互相觀摩學習本無可厚非,既然學校一直有參與上述活動,幹麼要在「施政報告」中大肆宣揚,還要老師「透過姊妹學校交流深入認識國內近年進行的教育改革,以及體會內地校園的教學設施和教學發展」?說實話,內地的一些教育政策,這十多年已憑藉教育局的推介,一點一滴滲進學校裏,例如各科的「集體備課」、中文科的「單元教學」等,實在沒有必要勞師動眾,每年拉大隊去拜訪內地學校,加上各地的教育發展要求都不同,必需將政策放回當地的「社會脈絡」(Social context),才可窺探其成效一二,若「計劃」的目的,只讓學校了解而不用去效法,那便沒需要煞有介事去強迫推行計劃;若既想了解又要效法,那就必先證明中國內地教育比世界其他先進地區優勝,否則,為何只要求學校到內地交流,政府此舉實難洗脫以政治騎劫教育之嫌。
「施政報告」第157段又提到「計劃資助學生在中、小學階段最少各一次到內地交流。」筆者不清楚教育局如何詮釋這句說話,假如教育局三申五令要求學校必須為學生安排一次或以上的內地交流,那便有違「自由教育」的要旨。再者,假設與內地學校結盟,或每年派師生往內地交流,對師生的學與教裨益甚大,那麼,倒不如索性來個「交換生」計劃如何?即兩地學生以半年為期,輪流對對方學校學習,那效果不就更明顯嗎?據筆者所知,香港確然有中學參與類似的計劃,不過,交流生多來自英美、法國、意大利,澳洲等地,而本地生亦報名者踴躍,卻鮮有中學辦「中港學生交換計劃」。
此外,「計劃」令人質疑之處,是既然教育局吹噓這個計劃如何令學生成長,怎樣令老師教學進步,可是,數據卻告訴我們,家長寧可送子女到國際學校受教育,甚或到外國升學,都從來沒提及中國內地學校才是莘莘學子學習的下一站。既然如此,政府何不將撥款的用途擴濶至全球先進教育地區,讓香港學校真的「與國際接軌」,讓學生真的擴濶視野,學習效果更昭著,而且,這樣做更可洗脫「國民育」借屍還魂的揣測,做法甚至符合建制中人那一句:「教育歸教育,政治歸政治」呢!
2012年「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因香港人大力反對而啟動失敗,梁振英及其政府團隊必然耿耿於懷。硬的不行,現在卻想來個「軟着陸,性質就如通識科刪減課程一樣,「雨傘運動」出現前,官員口說課程內容適中。事件出現後,則強調減去青少年政治參與一節是課程整合的問題。當局自然一貫地矢口否認與政治有關,可是,當此敏感一刻,很難令人相信這是一個純粹教育的決定。其實,「施政報告」着墨青年人政策的篇幅不少,先是怪責港大學生編寫的《學苑》有「港獨」傾向,後再有「姊妹學校計劃」推動兩地師生學習,加上近日有內地官員談到教育時那種意難平的情態,謂要監察教育局長云云。凡此種種,如不令人聯想政府要重新奪回「政治話語權」的話,也實在使人詫異吧?
政策正面睇〈姊妹學校計劃正面睇〉超連結:
http://www.edb.gov.hk/tc/about-edb/press/cleartheair/20150113.html

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

「民情報告」的總結:政府只剩下「畏縮」、「敷衍」與「愚昧」

「民情報告」的總結:政府只剩下「畏縮」、「敷衍」與「愚昧」

政府答應學聯撰寫的「民情報告」,終在17日刊出,而林鄭月娥隨即在翌日宣讀第二輪政諮詢聲明,如此安排,以往會視之為有「效率」。然而,今天,失信於民的政府,則肯定是「心中有鬼」。兩日之間,先是匆匆公佈報告,不印行派發,只有網上下截,欲令市民不察覺之下,讓「雨傘運動」事件正式落幕;繼而卻在立法會啟動諮詢,好像顯示特區的強政勵治,亦暗示第二輪諮詢已被延誤,不得再拖。可惜,香港人看到的,只是一個欲蓋彌章,外強中乾,毫無承擔,只懂看主子面色的「買辦政府」,繼續站在「人大」那三道重閘去推銷一堆爛橙。

這部政府稱為《近期香港社會及政治情況報告》的「民情報告」,「厚達158頁,檢視其主體報告,主要是流水帳式記錄佔領行動79 日以來發生的事態。」報告據稱客觀中立,沒有立場,沒有結論云云,羅范椒芬甚至說:「民情報告『鉅細無遺』涵蓋各方意見,平鋪直敘,無立場無情感無分析無結論,是中立的事件敘述和很好的參考資料。」《明報》(201517)。如果政府承認這是一本「無立場無情感無分析無結論」資料冊的話,那麼,縱然這像「中學生做剪報,將一籮事件列出嚟」(岑敖暉語),至少這還是一本資料豐富的「新聞資料冊」,我們只能可惜政府官員的不學無術。

可是,政府打正旗號叫這做「報告」,那麼,他們應該知道「報告」的一般定義吧?「報告,專指陳述調查本身或由調查得出的結論。報告可以是機關對其內部調查的結果,或由獨立的研究人員進行調查的結果。報告的風格與結構因應各個機構的慣例而有所不同。」(維基百科zh.wikipedia.org/wiki/報告)也許,政府官員怕得失任何一方,因此,報告內容只以「流水帳」的方式,交代事件的發生經過,但至於誰反對,誰贊成,事件的各種意見,報告中都沒有指出來,他們以為如此方顯出「中立客觀」。還有那幾句資料皆未核實的「免責聲明」,不是敷衍塞責是甚麼?這只顯得政府在此事上重複一貫態度,就是:畏縮恐懼、懶惰苟且,愚昧無知,或以上三者皆是。

輿論普遍都認為報告的內容,至少要交代一下「雨傘運動」(報告稱「非法佔領行動」)的成因分析,或者要帶出結論或提出建議,這才算是一個合格「報告」的粗淺要求。可是,報告不但不回應這些東西,反而,要扮客觀中立,最後卻又露出主觀的尾巴,在「結論」部份,來個「民粹式」的政治修辭:「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讓香港如期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這亦是本屆特區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標。」甚麼叫「共同願望」?622民間公投近80萬市民的「共同願望」嗎?可是前提卻又是按人大框架下的普選的意願,那應該是徹頭徹尾的主觀結論吧?

再看看「報告」怎「客觀」記錄928日當天情況。(即「報告」第67頁,2.09-2.11)

2.09 段:有敘述了三件事,包括:
一、「9 28 日凌晨,『和平佔中』宣布提早啟動佔中,促請撤回《決定》並重啓政改。」
二、「當天早上,警方阻止非法集結人士運送音響器材,期間數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因涉嫌阻差辦公被捕。」
三、「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保安局副局長及警務處副處長(行動)下午召開記者會回應佔領行動。行政長官表示,政府堅決反對佔中的組織者及參與者以違法的方式佔領公共地方。」接着是政務司司長的陳述。

第一、三兩段的報道尚算切合需要,亦是當天的焦點所在。可是,第二件事記錄在此則有點突兀,因這件事並非當天重要事情,至少絕不比第一、三兩事重要。政府是否要以第二件事為例,去突出啟動「佔中」是違法的事,也是梁振英在記者會回應前的証明?

至於第2.10段更是可圈可點。「大批示威人士在金鐘一帶聚集,佔據馬路,衝擊警方防線,並與警察爆發多次大規模衝突。警方在金鐘及中環多次使用催淚煙嘗試驅散人群。」當天身在現場的人士,都知道以上描述完全欠客觀。市民當天只拿着雨傘,帶着眼罩,只是為了抵擋警方的胡椒噴霧,如何才算「衝擊」?至於「大規模衝突」更是談不上。記得當天有三架警車被群眾包圍,但每架都完整無缺,坐在車上的警員還大刺刺涼着冷氣,群眾如何可叫作與警方「大規模衝突」呢?報告內當然不會提及這些點滴,因為假如沒有以上幾句描述,政府不能証明警方使用催淚彈的正當性,從而淡化群眾不滿的原因。政府如此弄虛作假,扮客觀,偽中立,就是要把造成「雨傘運動」的近因:警方投擲了87枚催淚彈,歸結到示威者佔據馬路,衝擊防線,警方無可奈可才施放催淚彈。明顯地,報告把928日的整個下午發生的事情,壓縮在幾段沒頭沒腦的段落文字裏,然後造成一個假象,就是形勢危急,不作決定不足以撥亂反正。可是,當天的事,大家也曉得,群眾衝擊的次數其實不多,更多的是走到馬路上聚集。當大家在馬路上稍事休息,以為晚上才是佔領的關鍵時,警方卻突然在旁晚六時在金鐘投擲第一枚催淚彈。但報告就以一段很短的文字抹去時間性,突出了當中的因果關係。

因此,報告有意無意間,淡化當天各方聲明的時間。尤其是到了晚上,基本上消息滿天飛,示威者也是靠手機獲取最新消息,例如報告中提到「學聯及學民思潮發表聯合聲明,要求開放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及添美道予群眾集會」(7),也許是翌日的呼籲。而「多間大專院校呼籲在場的學生保持冷靜,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決問題」,可能是網絡消息,發放源頭也成疑。反而當晚金鐘、中環一帶的情勢,今天資訊仍然非常混亂。

2.11 一段,大約簡單描述了該晚「非法佔領行動」蔓延至灣仔、旺角及銅鑼灣街道。翌日有團體發起罷教、罷工等聲援佔今行動,其中一方面提到泛民的聯署聲明,另一方面,卻又刻意提到建制派「表示反對違法堵路行為,支持警方執法,恢復社會秩序。」如果按翌日各大報章的報道篇幅,都只是正面報道當天的情況,只有少數報道是提及建制派意見的,印象中更未有強力支持警方的說話,例如羅范便不滿警隊施放催淚彈,其後又極速反口。可見建制派或政府在928日前後都或許在揣摩上意,或未敢拂逆民意,皆選擇低調回應。理論上,這一天的派民或支持運動的各方意見的比例應比建制或反對者為多,然而,報告的處理卻只是「兩邊各佔五十」,明顯不是客觀公正了。

說了這麼多當日的情況,是想說明這個「報告」就算真的「客觀」、「中立」,也未能詳細描述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而只是一本中學生的新聞剪貼簿而已。既然是一件香港歷史中最重要的事,為何政府竟然可以輕輕帶過,不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而只交了個所謂「民情報告」,便以為可以瞞天過海?也許這個「民情報告」的結論就是,政府:一、真的害怕香港人再提起,一邊難向港人責難,另一邊又怕中央怪罪,不想糾纏下去,唯有「快刀斬亂麻」,把報告放上網算了。二、政府官員都是懶惰苟且,既然這報告對通過政改,改善民意沒大幫助,報告便活像學生「交功課」交了就算,連記者會也不召開,省得被人追問得啞口無言。三、政府官員大概公私事務皆纏身,大學知識早已忘得一乾二淨了,連撰寫一份像樣的「報告」的能力也失去了,果真如此,也實在貫徹了官員們「缺學無思」(Thoughtless)的殖民性格!


政府撰寫這本所謂「民情報告」,本來是要交代「近期香港社會及政治情況」(即「雨傘運動」)的始末,可惜交代不成,卻反過來印証了政府官員與社會民情脫節的思維和手法,亦由此反証了一件事,就是香港人為甚麼會要求「真普選」,為甚麼會出現了「雨傘運動」,因為,從「政改諮詢」到「民情報告」,政府對着中央便畏首畏尾,退縮恐懼;在行政程序的處理上則懶惰敷衍,苟且塞責;制訂及推動政策時就變得愚昧無知,弄虛作假,在在反映政府官員的心態、手法和說話,都一脈相承,從來都沒有改變。

法治照出了權貴的「真實謊言」

法治照出了權貴的「真實謊言」

不知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口中的「法治教育」,是否包括「以法限權」?如果是的話,那麼,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收受利益一案,必可以成為他日中學「法治教育」的課程內容。因為此案凸顯了法治不只是政府口中的所謂「依法辦事」這麼簡單,而是以法律去制衡高官權貴的一把尚方寶劍。

案件聆訊歷時133天,處理應訊文件和審訊需時,當中過程繁複,牽涉的人物眾多,當事人揭露的內情則越來越多。例如案中主角許仕仁的奢華的私生活完全曝光,連一筆不知從哪裏來的款項,法庭上也要完全和盤托出。此外,許仕仁亦要如實公開餽贈其上海女友的850萬鉅款,總之,昔日這些傳媒未必得知的事情,今天,當事人都要在法官面前,如實相告,不可以有任何隱瞞。結果,許氏在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收受新地郭氏兄弟的賄款,罪名成立,被囚七年半。至於被形容為「迂迴賄賂」的郭炳江則入獄五年。

案件仍須待各被告的上訴決定才告一段落,但對香港帶來的迴響卻非常深遠。首先,作為香港第二把交椅的心人物,竟接受大筆賄款,事情雖已發生很久,但仍令人質疑政府與商界之間千絲萬縷的閞係。究竟遇有沒有更多未被揭露的勾結事件呢?其次,這件事發生之後,政府有否再新審視現行的申報制度的漏洞?如何防止再有同類事件發生?最後,誠如法官麥機智所言:「香港為肅貪苦戰多年,政府第二把交椅收賄,必令很多港人失望」《明報》(20141224)。他更暗示「多年來,香港有一種政府及商人互相取悅對方(cosying up to one another)的文化。」《明報》(20141224)這種文化,說穿了,這就是「官商勾結」。
毫無疑問,案件審判的結果是,香港以「法治精神」去證明了市民一直以來對「官商勾結」的推測是成立的。

法官的其中一句判詞是「判刑要有阻嚇性」,實在可圈可點。是否暗示今天的判刑,是為了日後阻嚇後來者不要以身試法?不過,假如這種觀念已在政商圈子裏盤根錯節,形成了如中國內地般的固有文化,一些像是合法卻不合理的「送禮」、「酬酢」已成了官場習慣的話,那麼,法治這肅貪的利刃又如何能以一擋十,抵擋癌細胞擴散全身呢?

是次案件還有一點令我們驚訝,就是被告人求情信的數量之多,仿如居屋的申請表格。例如為郭炳江求情的信達百多封,要勞煩律師精心挑選了其中14封由商界人士及市民撰寫的求情信,包括恆基地產主席李兆基,以及聖公會大主教鄺保羅等,讚揚「郭炳江為人和藹、仁慈、愛家庭,亦對香港社會、政治及經濟作出重大貢獻。」《AM730(20141223)至於許仕仁,其律師亦交出了5封信函,包括前特首曾蔭權、前港大校長徐立之,甚或其養女的求情信。這些信件都有一個特點,便是絕大部份人都與被告等人有同一的背景,都是政商界的所謂「成功人士」。這些人的出身和做事方式也許都同出一轍,既然如此,如果被告不是在政商界「犯眾憎」,那麼,以他們的江湖地位,有大班人提筆寫信求情,也非很特別的事。因此,所有人加起來的力量,或許不如「長毛」的一句求情說話。(這事絕沒可能出現)

反而,若仔細看看他們求情的埋由,或被告庭上自辯,更是自行揭穿自己的「真實謊言」。例如說到許仕仁叫養女不要著重物質生活,可是自己卻自打咀巴。他出任政務司司長時處理政改,縱然「失敗」,卻沒有堵路。印象中,政府從來沒有說政改失敗,就算831人大「落閘」,萬人堵路,政府也從未承擔責任,向市民道歉,為何許氏可以把這些說成是一己的功績?抑或他其實是間接說出市民堵路,責在政府,現政府應向市民道歉才是黃道?


至於前特首曾蔭權更押上自己所剩無幾的聲譽,說出了「05年前的50年,我想不到哪位政務司長或布政司,面對如此繁重的工作和挑戰,涵蓋政治、社會和經濟」《明報》(20141223)這一番溢美之詞。究竟當中有多「水份」,有多少誇張,只有他自己心知肚明了。代表郭炳江的律師則稱郭「裁決前每周與郭老太用膳」,天啊,這一直是子女侍奉父母的一貫之道吧?至於「案件對家人打擊至深,妻子需接過家庭重擔;而郭老太現年86歲,健康欠佳曾經中風,案件對她影響尤深」等求情理由,更是千篇一律,這種家庭重擔其實一直出現在香港的尋常百姓家,至少,被告一家不用為了「儲錢買樓」、生活開支而發愁吧?以此作為求情理由,普通人犯法還叫適用,可是這些高官權貴還來這一套,反而讓吾等基層市民,再看真一點這班高官權貴平日謊話連篇,法治之下,唯有乖乖隱藏階級權力,再說一番更「真實」的「謊言」,為的可能只是一點減刑的卑微願望。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政府,香港人也「心中有數」了


如果「雨傘運動」是一條追求民主的長河,那麼,集體到旺角、銅纙灣「鳩嗚」,則是「雨傘運動」的一條分支,這支流正當遇上聖誕、新年的購物消費黃金期,會帶來另一波的公民不服從運動。

明顯地,政府面對這種抗爭行動,只能又一次躲在法律的背後,製造一次又一次的白色恐怖。

私人企業申請禁制令,已證明是政府一次不折不扣以法律作掩飾的清場行動,為的是藉着私人公司控告市民阻街,以經濟理由去說服香港人去承認佔領行動違反法律。這種做法,反映了政府黔驢技窮,不得民心,如果律政司袁國強真心相信警察可以在香港任何地方執法,為何政府要先讓親中團體當爛頭卒?而不是名正言順,選擇好良辰吉日,嚴陣清場,卻要假「禁制令」之名,一併清除金鐘的障礙物呢?

原因很簡單,就是928日那87枚催淚彈和無數揮動起來的警棍。如果政府是這樣理直氣壯的,不妨將所有參與了「雨傘運動」的香港市民定性為「暴徒」,然後繼續用催淚彈和警棍,甚至使用傳說中的橡膠子彈,揀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潛入旺角、金鐘現場,以武力清場,重演25年前他的宗主國的好戲。可惜,政府理虧在先,不得不掩飾在後,以經濟數據、法律條文等去為他們的謊言去包裝。於是,我們在這兩個多月以來,受到政府各級官員和建制派人士的「語言偽術」的回應次數,實不下於梁振英這兩年以來對香港人的耍弄。

因此,「鳩嗚」行動,實是運動的延續,透過一百幾十人以購物為名,在行人路上來回流動,舉起標語,高呼口號。踏入12月,更有團體報佳音,或撐起雨傘走入工展會塲地。這重自發行動,完全合法合情合理,可是卻換來那位許姓警司說出一句不應出自一向強調「依法辦事」的紀律團隊的說話:大家在電視鏡頭前已經睇到,警方對「鳩嗚」市民行動的真正意圖心中有數。《852郵報》

許警司兩個多月來或不停使用重複播放功能(例如「不偏不倚」、「光明磊落」),或使用受特首薰陶的「語言偽術」(例如水砲只是灑水)。到了清場以後,也許是精神一時間鬆懈了,竟然以「心中有數」去作為警方執法的依據,這次他是否真的「技至此矣」?他難道不記得其頂頭上司曾偉雄說過甚麼嗎?我的良心和你的良心是不同的,所以更應該「依法辦事」。許這次是先用其「良心」判斷了才執法,非常危險。法例的規定,就是要執法者遇事時,有一套客觀的準則去判斷是否應該採取行動,而不是唯心的態度去使用市民賦予警察的權力,如果一切全憑主觀的心去應付客觀的事,那麼,作為市民,很可能今天到旺角購物會被捕;明天到銅鑼灣報佳音一樣被捕;後天以為足不出戶沒有事吧?錯了,你涉嫌「不誠實使用電腦」,要到警署協助調查。以往,儘管香港人沒有民主,自由卻如呼吸空氣一般自然,到了今天,民主的夢還未實現,自由卻一點一滴被警權一腳踢走。

這說法也許有人會以為我言過其實,那麼,就以數字去說明真相吧。究竟「雨傘運動」以來,警方一共拘捕了多少示威市民?其中又有多少人最後被起訴?政府有這些數字嗎?如果舉証是那樣困難的話,當初警方為甚麼又倉卒以甚麼條例去拘捕示威者呢?假若不起訴即代表示威者犯法的証據不足,根本無須拘捕,即若起訴的罪名比拘捕時輕,也暴露了警方欲藉着較嚴重的法例去打擊示威者,希望以威嚇手段令示威者屈服,當中自然包括拘捕後對示威者所使用的一些下三檻手段。

正如使用催淚彈、胡椒噴霧和警棍一樣,目的是要使示威者屈服,但既然政府在這事上理屈辭窮,使用法例去唬嚇香港人,同樣是是使示威者不服。結果,警方面對一班假購物,真「鳩嗚」的示威者,無計可施之下,既不能重演那位朱姓警長亂棍驅趕路上行人;也不能拉上膠帶只叫市民不可越過行人路;只能以查身份証為因,唬嚇人們,希望人們屈服。然而,沒帶身份証卻不能成為被拘捕的理由。於是,警察唯有化身成香港人心裏面的一條蟲,硬說示威者走到旺角的目的是「心中有數」,從而為他們的無理拘捕賦予所謂的「合法性」。

不過,對於政府的所作所為,香港人同樣是「心中有數」了。政府官員、建制派,同說市民出來不是真購物,示威者是假購物之名而行示威之實。不錯,香港人就用一些「技倆」(Tactic)去挑戰強權,有甚麼不對?那要問問是誰首先把假的選舉硬說成是一人一票的「真選舉」?是誰將警方暴打市民說成是「不偏不倚」、「依法辦事」?七十多天以還,政府有哪一次不是刻意地以法律、經濟,社會民生;以數據、以「實例」、以程序,去包裝官員們背後那套顯得蒼白無力的論述?那些例子多如牛毛,在此不贅了,這次,也許再不能以堵路違法,影響經濟等理由,硬推給示威者一些罪名,結果,這次招架不了香港人的自發不合作抗爭,竟然以為用一句「在電視看到情況」(無線新聞的所謂「真實報道」)作為証據,再以一句「心中有數」為總結,便可以「依法辦事」了麼?

雨傘下的「鳩嗚」行動,反映警察的混淆視聽,政府的弄虛作偽,我們都早就「心中有數」了。


2014年12月6日 星期六

「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抗爭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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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報章的標題是:「65人自首,三子認干犯參與未經批准集會」《蘋果日報》(2014124)。佔中三子由宣佈啟動佔領運動開始,到走到警署自首,完完全全是本着一個信念出發,就是以「公民抗命」的方式,爭取真正的普選。儘管這個劇本並沒有按戴耀廷原先的安排的情節演出,但是這顯然是他一早已下的決定,現在只是完成當初所定下的目標,沒有違背他們當初的承諾,而且,自首包含的象徵意義,大於行動本身。

猶記得戴耀廷在20131月首次提到「公民抗命」時,指出有七項原則必須遵守,其中一項是「承擔罪責」:

「公民抗命的行動屬違法行為,所以參與者必須在誓言書表明會承擔罪責。行動結束後,參與者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交執法部門決定是否對作出起訴。這也是保持此行動的政治感召力的重要部分。」〈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

由此觀之,佔中三子選擇在運動出現兩個月後到警署自首,是理所當然的事,旁人或許批評他們棄絕食學生不顧;或目標未達竟棄甲投降不負責任;甚或砌詞「佔中」從未出現何以自首等等。這些評論,顯然對他們不公平,因為事件的演進絕對不是任何人可以預測的,有誰會曉得政府面對手無寸鐵的市民,會強擲催淚彈和揮動警棍?既然不能預知局勢發展,那末,佔中三子又如何計算下一步是進是退呢?我們可以嘆息三子未有在民意最盛時自首,從而引起更大的迴響。可是,正如大部份香港人的看法,「雨傘運動」出現後,香港已不再是以前的香港了。即是,縱使戴耀廷等人全都選擇了一個錯誤的時機去自首,但只要這個行動沒有違背當初的意願,則無論決定後有多少人跟隨和響應,都會對香港未來的政治發展,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

儘管這65人集體「自首」,警方沒有扣留任何人,只着他們將來有需要時協助調查。表面上,他們沒有達成甚麼實質的目標。不過,假如日後警方真的以「非法集結」,或更高控罪檢控他們,他們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其中有自首者說「前途、個人不是太重要」,亦即政府來真的話,他們便要坐牢。這種犧牲不可謂不小。在此,先不評估結果如何,但凡事作最壞打算也是應該的。因此,這行動絕不如一些人所言「做騷」,而是為了抗命而承擔後果的勇敢決定,原因是他們面對的,可能不是一個開明的政府;所處身的,也不是一個文明的社會,他們要有義無反顧的抗爭精神。因此,這次行動,亦是一道很好的測試劑,可以檢視一下香港人是否仍然奉行和平理性非暴力,或是已經按捺不住,要「勇武抗爭」,那要看未來數月的自首數字,如果持續有市民到警署自首,當會以更大的道德力量向政府施壓。不過,前提是香港社會如何看待戴耀廷等人所作的行動意義。

同一道理,「學民思潮」黃之鋒等人選擇絕食,也是以道德勇氣去迫使政府答應對話。先不論這是否最適切的時機,純粹以事論事,絕食是比佔領、靜坐和遊行,更進一步的抗爭。假如政府可以仍當這是一場show,或只是三幾個「細路仔玩泥沙」,那末,假如到了有三十人,三百人,三千人都參加絕食行動,梁振英等人如何回應?他們仍選擇視若無睹嗎?他們是否又照搬那套重複又重複的論述呢?

「自首」與「絕食」,的確是花開兩朶,各表一枝,是「雨傘運動」的又一次轉變,是公民抗命的另一個階段的開始。如果越來越多香港人參與和肯定,兩者帶來的震撼程度,實不亞於928日警方施放的87枚催淚彈。可惜,這些決定,也許來得遲了,社會運動的勝敗根本仍是民意,佔領六十多天後,香港人重視經濟,強調秩序的習性或許又再顯露出來了,如要以道德力量再次感召香港人抵抗不公義的制度,難度又比前增加。

這個運動發展下去,陷入了僵局,政府只懂得躲在法院和警察背後,利用他們去對付示威者,卻不正正經經站出來與學生真切對話。於是,有示威者選擇了「武力升級」行動,認為在金鐘坐了兩個月,甚麼也爭取不到,是時候改變抗爭策略了。或曰這打破了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初衷」。我們先對此不作是非判斷,只純粹評估效益的話,流血衝突所帶來的成本實在太大了,就算政府真的回應訴求,社會也會陷入萬劫不復之地,況且,社會的氛圍亦不玫到了支持武力抗爭的地步,加上從來對不公義社會的抗爭,都不只有一種方法,更未必需要流血,反之,以道德勇氣作抗爭武器,帶來的效果可能更大。

孟子曾說過:「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這幾句話的意思是:自我反省,要是於理不合的話,縱然只是面對穿著粗布粗衣的平民,也會感害怕。相反,自我反省,只要合乎義理,縱然面對千軍萬馬,也一樣勇往直前!今天,「雨傘運動」需要進入新的階段,民意的支持仍是關鍵。不過,抗爭的力量,或許不是人數或物資是否足夠,也不是策略是否得宜,而是要看每個人心中對抗不公義的道德勇氣究竟有多少?


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星際啟示錄》(Interstellar):天地無垠只有愛

《星際啟示錄》(Interstellar):天地無垠只有愛

電影的好壞也許只有唯一的一個標準,就是電影能否感動觀眾。因此,電影不論對白語言、無關時間長短,更談不上製作規模的大小,只在乎令觀眾看後能否洗滌心靈,反思生命。當然,這只是筆者看電影的標準,別人或側重官能刺激、或特重內容分析,或緊張情節,認為這才是入場追求的終極目標。

電影《星際啟示錄》(interstellar)便是這樣的一部電影。這部電影近月所掀起的討論之多應僅次於「雨傘運動」。究竟觀眾看後討論甚麼?他們多討論電影情節的推進,例如布蘭特老教授為何有此星際計劃,卻又在臨終時推翻說過的一切?或議論當中科學的真確性,如主角墮進五次元空間與女兒接觸的可能?

不過,如果按電影好壞的標準去看,這部電影使人感動的通共不是以上的枝枝節節,而是那永恒不滅的主題:愛。

電影用了很多篇幅,透過戲中不同人物去探討科學的利弊,例如男主角谷栢的妻子死於絕症是因為醫院沒使用「磁力共振」(MRI)。相反,農作物枯死是因為人類發展科技而引致氣候變化,出現超大沙塵暴。說真點,這些地球末日的預言驗証,以往很多荷里活的電影都表述過了,已引不起多少共鳴。可是,當主角決定了升空之後,一段觸動人心的離別之情,漸漸成為了電影的主題。

表面上,電影探討的是時間,可是令時間的同質性變化的是情,因為時間是最無情的。當太空人逗留在別的星球一小時,等如地球的七年。電影中最使人傷感的一幕是男主角坐在看長大的女兒向他說着粗話,已經是幾十年後的事。台灣詩人余光中曾說過:「人的一生有一個半童年。一個童年在自己小時候,而半個童年在自己孩子的小時候。」《日不落家》不過,男主角不僅僅損失半個童年,而是他與女兒的深厚感情,竟隨着他的一次偶然決定而中斷了。女兒面臨與父親的一次「生離」之後,因一次星際意外,再要面對與父親的「死別」。父女在同一個宇宙下生存,卻要經歷幾十年漫長的等待。對於浩瀚的宇宙,幾十年的時間只是一粒微塵;可對於人生來說,這是一段深遽的旅程啊!

時間與回憶就像孿生兒,談到「時間」的變化,不可能不提到「回憶」。電影中,谷柏與布蘭特博士談到女兒:「父母的在世是為了給兒女帶來回憶。」父母與子女相遇世上的時間其實不多,孩子在十二、三歲前多依偎在父母的懷抱,過了這個年紀,孩子思想成熟,處事獨立自主,再不會完全依從父母的意見去做,因此,父母子女共處的美好時光只是短短的十多年,由嬰孩到兒童到青少年的成長變化過程,就這麼濃縮在「回憶」裏。反之亦然,父母的在世亦化成回憶,寄存在子女的心裏,每當夜靜無人時,悄然在腦海翻動。回憶成了在時光飛逝的悵然下,唯一令人欣慰的靈光。然而,假如好像主角谷柏般,離開了地球只短短幾天,對女兒的記憶仍是新簇簇的,可是,女兒對他的回憶卻已是幾十年,凸顯了「時間」與「回憶」的衝突,也帶出了戲中其中一段使觀眾難忘的情節。

常言道時光一去不復返,因此人應看前望,不要回首。然而,回憶是否真的只是一組記憶,只在夜闌人靜時才會令人瞿然自省,之後,又重回現實,不留一點雲彩呢?對回憶有深刻見解的哲學家班雅明(W.Benjamin)卻認為時間是可以停頓的,回憶的意思,是把過去帶到現在。就如我們想起某件事,其實是把過去和現在兩段時間,融會一起。回憶把「過去」帶來「現在」,賦予另一種意義和體會。(Once fully recognized, what have been missed, unfulfilled and dashed can be brought to fruition.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become fused together. Time comes to a stop.

此外,導演第二次深刻地描述父女的愛,是他墮進黑洞之中,發現五次元空間該他「看見」過去,發現與女兒的相處時刻,其實正正就是他人生中最寶貴的回憶。不同的是,現實世界裏,回憶突破不了時間的限制,不能回到過去,與回憶的對象重逢,但男主角透過重力理論,突破時空限制,竟然看見過去,感受真切的「回憶」,更甚者,他透過一隻手表與摩斯密碼,道出了重力突破的關鍵,可與女兒在書房裏隔空溝通。觀眾看至此,腦中必然湧起了幾百個關於科學物理的問題,嘗試以科學客觀方式為這段情節解釋。不過,導演顯然志不在此,科學只是整套電影的包裝,導演只想告訴我們,親情和愛,突破了令科學家大惑不解的物理規則,打破了幾十年不見的隔閡。父女不滅的愛才是永恒,而不是科學。

如果沒有愛,天地無垠,男主角可以盡情馳騁,為人類的命運而犧牲打拼,可是,女兒的愛比天還大,他在知悉真相後,決定回程。結果,心中的愛令他改變了主意。末了,他回到未來,探訪老得躺在床上的女兒,沒有催淚對白,只有淡淡的意蘊,然後,他又重踏征途,在無垠宇宙中尋覓另一段遺失了的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