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

法治照出了權貴的「真實謊言」

法治照出了權貴的「真實謊言」

不知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口中的「法治教育」,是否包括「以法限權」?如果是的話,那麼,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收受利益一案,必可以成為他日中學「法治教育」的課程內容。因為此案凸顯了法治不只是政府口中的所謂「依法辦事」這麼簡單,而是以法律去制衡高官權貴的一把尚方寶劍。

案件聆訊歷時133天,處理應訊文件和審訊需時,當中過程繁複,牽涉的人物眾多,當事人揭露的內情則越來越多。例如案中主角許仕仁的奢華的私生活完全曝光,連一筆不知從哪裏來的款項,法庭上也要完全和盤托出。此外,許仕仁亦要如實公開餽贈其上海女友的850萬鉅款,總之,昔日這些傳媒未必得知的事情,今天,當事人都要在法官面前,如實相告,不可以有任何隱瞞。結果,許氏在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收受新地郭氏兄弟的賄款,罪名成立,被囚七年半。至於被形容為「迂迴賄賂」的郭炳江則入獄五年。

案件仍須待各被告的上訴決定才告一段落,但對香港帶來的迴響卻非常深遠。首先,作為香港第二把交椅的心人物,竟接受大筆賄款,事情雖已發生很久,但仍令人質疑政府與商界之間千絲萬縷的閞係。究竟遇有沒有更多未被揭露的勾結事件呢?其次,這件事發生之後,政府有否再新審視現行的申報制度的漏洞?如何防止再有同類事件發生?最後,誠如法官麥機智所言:「香港為肅貪苦戰多年,政府第二把交椅收賄,必令很多港人失望」《明報》(20141224)。他更暗示「多年來,香港有一種政府及商人互相取悅對方(cosying up to one another)的文化。」《明報》(20141224)這種文化,說穿了,這就是「官商勾結」。
毫無疑問,案件審判的結果是,香港以「法治精神」去證明了市民一直以來對「官商勾結」的推測是成立的。

法官的其中一句判詞是「判刑要有阻嚇性」,實在可圈可點。是否暗示今天的判刑,是為了日後阻嚇後來者不要以身試法?不過,假如這種觀念已在政商圈子裏盤根錯節,形成了如中國內地般的固有文化,一些像是合法卻不合理的「送禮」、「酬酢」已成了官場習慣的話,那麼,法治這肅貪的利刃又如何能以一擋十,抵擋癌細胞擴散全身呢?

是次案件還有一點令我們驚訝,就是被告人求情信的數量之多,仿如居屋的申請表格。例如為郭炳江求情的信達百多封,要勞煩律師精心挑選了其中14封由商界人士及市民撰寫的求情信,包括恆基地產主席李兆基,以及聖公會大主教鄺保羅等,讚揚「郭炳江為人和藹、仁慈、愛家庭,亦對香港社會、政治及經濟作出重大貢獻。」《AM730(20141223)至於許仕仁,其律師亦交出了5封信函,包括前特首曾蔭權、前港大校長徐立之,甚或其養女的求情信。這些信件都有一個特點,便是絕大部份人都與被告等人有同一的背景,都是政商界的所謂「成功人士」。這些人的出身和做事方式也許都同出一轍,既然如此,如果被告不是在政商界「犯眾憎」,那麼,以他們的江湖地位,有大班人提筆寫信求情,也非很特別的事。因此,所有人加起來的力量,或許不如「長毛」的一句求情說話。(這事絕沒可能出現)

反而,若仔細看看他們求情的埋由,或被告庭上自辯,更是自行揭穿自己的「真實謊言」。例如說到許仕仁叫養女不要著重物質生活,可是自己卻自打咀巴。他出任政務司司長時處理政改,縱然「失敗」,卻沒有堵路。印象中,政府從來沒有說政改失敗,就算831人大「落閘」,萬人堵路,政府也從未承擔責任,向市民道歉,為何許氏可以把這些說成是一己的功績?抑或他其實是間接說出市民堵路,責在政府,現政府應向市民道歉才是黃道?


至於前特首曾蔭權更押上自己所剩無幾的聲譽,說出了「05年前的50年,我想不到哪位政務司長或布政司,面對如此繁重的工作和挑戰,涵蓋政治、社會和經濟」《明報》(20141223)這一番溢美之詞。究竟當中有多「水份」,有多少誇張,只有他自己心知肚明了。代表郭炳江的律師則稱郭「裁決前每周與郭老太用膳」,天啊,這一直是子女侍奉父母的一貫之道吧?至於「案件對家人打擊至深,妻子需接過家庭重擔;而郭老太現年86歲,健康欠佳曾經中風,案件對她影響尤深」等求情理由,更是千篇一律,這種家庭重擔其實一直出現在香港的尋常百姓家,至少,被告一家不用為了「儲錢買樓」、生活開支而發愁吧?以此作為求情理由,普通人犯法還叫適用,可是這些高官權貴還來這一套,反而讓吾等基層市民,再看真一點這班高官權貴平日謊話連篇,法治之下,唯有乖乖隱藏階級權力,再說一番更「真實」的「謊言」,為的可能只是一點減刑的卑微願望。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政府,香港人也「心中有數」了


如果「雨傘運動」是一條追求民主的長河,那麼,集體到旺角、銅纙灣「鳩嗚」,則是「雨傘運動」的一條分支,這支流正當遇上聖誕、新年的購物消費黃金期,會帶來另一波的公民不服從運動。

明顯地,政府面對這種抗爭行動,只能又一次躲在法律的背後,製造一次又一次的白色恐怖。

私人企業申請禁制令,已證明是政府一次不折不扣以法律作掩飾的清場行動,為的是藉着私人公司控告市民阻街,以經濟理由去說服香港人去承認佔領行動違反法律。這種做法,反映了政府黔驢技窮,不得民心,如果律政司袁國強真心相信警察可以在香港任何地方執法,為何政府要先讓親中團體當爛頭卒?而不是名正言順,選擇好良辰吉日,嚴陣清場,卻要假「禁制令」之名,一併清除金鐘的障礙物呢?

原因很簡單,就是928日那87枚催淚彈和無數揮動起來的警棍。如果政府是這樣理直氣壯的,不妨將所有參與了「雨傘運動」的香港市民定性為「暴徒」,然後繼續用催淚彈和警棍,甚至使用傳說中的橡膠子彈,揀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潛入旺角、金鐘現場,以武力清場,重演25年前他的宗主國的好戲。可惜,政府理虧在先,不得不掩飾在後,以經濟數據、法律條文等去為他們的謊言去包裝。於是,我們在這兩個多月以來,受到政府各級官員和建制派人士的「語言偽術」的回應次數,實不下於梁振英這兩年以來對香港人的耍弄。

因此,「鳩嗚」行動,實是運動的延續,透過一百幾十人以購物為名,在行人路上來回流動,舉起標語,高呼口號。踏入12月,更有團體報佳音,或撐起雨傘走入工展會塲地。這重自發行動,完全合法合情合理,可是卻換來那位許姓警司說出一句不應出自一向強調「依法辦事」的紀律團隊的說話:大家在電視鏡頭前已經睇到,警方對「鳩嗚」市民行動的真正意圖心中有數。《852郵報》

許警司兩個多月來或不停使用重複播放功能(例如「不偏不倚」、「光明磊落」),或使用受特首薰陶的「語言偽術」(例如水砲只是灑水)。到了清場以後,也許是精神一時間鬆懈了,竟然以「心中有數」去作為警方執法的依據,這次他是否真的「技至此矣」?他難道不記得其頂頭上司曾偉雄說過甚麼嗎?我的良心和你的良心是不同的,所以更應該「依法辦事」。許這次是先用其「良心」判斷了才執法,非常危險。法例的規定,就是要執法者遇事時,有一套客觀的準則去判斷是否應該採取行動,而不是唯心的態度去使用市民賦予警察的權力,如果一切全憑主觀的心去應付客觀的事,那麼,作為市民,很可能今天到旺角購物會被捕;明天到銅鑼灣報佳音一樣被捕;後天以為足不出戶沒有事吧?錯了,你涉嫌「不誠實使用電腦」,要到警署協助調查。以往,儘管香港人沒有民主,自由卻如呼吸空氣一般自然,到了今天,民主的夢還未實現,自由卻一點一滴被警權一腳踢走。

這說法也許有人會以為我言過其實,那麼,就以數字去說明真相吧。究竟「雨傘運動」以來,警方一共拘捕了多少示威市民?其中又有多少人最後被起訴?政府有這些數字嗎?如果舉証是那樣困難的話,當初警方為甚麼又倉卒以甚麼條例去拘捕示威者呢?假若不起訴即代表示威者犯法的証據不足,根本無須拘捕,即若起訴的罪名比拘捕時輕,也暴露了警方欲藉着較嚴重的法例去打擊示威者,希望以威嚇手段令示威者屈服,當中自然包括拘捕後對示威者所使用的一些下三檻手段。

正如使用催淚彈、胡椒噴霧和警棍一樣,目的是要使示威者屈服,但既然政府在這事上理屈辭窮,使用法例去唬嚇香港人,同樣是是使示威者不服。結果,警方面對一班假購物,真「鳩嗚」的示威者,無計可施之下,既不能重演那位朱姓警長亂棍驅趕路上行人;也不能拉上膠帶只叫市民不可越過行人路;只能以查身份証為因,唬嚇人們,希望人們屈服。然而,沒帶身份証卻不能成為被拘捕的理由。於是,警察唯有化身成香港人心裏面的一條蟲,硬說示威者走到旺角的目的是「心中有數」,從而為他們的無理拘捕賦予所謂的「合法性」。

不過,對於政府的所作所為,香港人同樣是「心中有數」了。政府官員、建制派,同說市民出來不是真購物,示威者是假購物之名而行示威之實。不錯,香港人就用一些「技倆」(Tactic)去挑戰強權,有甚麼不對?那要問問是誰首先把假的選舉硬說成是一人一票的「真選舉」?是誰將警方暴打市民說成是「不偏不倚」、「依法辦事」?七十多天以還,政府有哪一次不是刻意地以法律、經濟,社會民生;以數據、以「實例」、以程序,去包裝官員們背後那套顯得蒼白無力的論述?那些例子多如牛毛,在此不贅了,這次,也許再不能以堵路違法,影響經濟等理由,硬推給示威者一些罪名,結果,這次招架不了香港人的自發不合作抗爭,竟然以為用一句「在電視看到情況」(無線新聞的所謂「真實報道」)作為証據,再以一句「心中有數」為總結,便可以「依法辦事」了麼?

雨傘下的「鳩嗚」行動,反映警察的混淆視聽,政府的弄虛作偽,我們都早就「心中有數」了。


2014年12月6日 星期六

「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抗爭精神

10848036_542474099223121_1173944288386460182_n「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抗爭精神

昨天報章的標題是:「65人自首,三子認干犯參與未經批准集會」《蘋果日報》(2014124)。佔中三子由宣佈啟動佔領運動開始,到走到警署自首,完完全全是本着一個信念出發,就是以「公民抗命」的方式,爭取真正的普選。儘管這個劇本並沒有按戴耀廷原先的安排的情節演出,但是這顯然是他一早已下的決定,現在只是完成當初所定下的目標,沒有違背他們當初的承諾,而且,自首包含的象徵意義,大於行動本身。

猶記得戴耀廷在20131月首次提到「公民抗命」時,指出有七項原則必須遵守,其中一項是「承擔罪責」:

「公民抗命的行動屬違法行為,所以參與者必須在誓言書表明會承擔罪責。行動結束後,參與者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交執法部門決定是否對作出起訴。這也是保持此行動的政治感召力的重要部分。」〈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

由此觀之,佔中三子選擇在運動出現兩個月後到警署自首,是理所當然的事,旁人或許批評他們棄絕食學生不顧;或目標未達竟棄甲投降不負責任;甚或砌詞「佔中」從未出現何以自首等等。這些評論,顯然對他們不公平,因為事件的演進絕對不是任何人可以預測的,有誰會曉得政府面對手無寸鐵的市民,會強擲催淚彈和揮動警棍?既然不能預知局勢發展,那末,佔中三子又如何計算下一步是進是退呢?我們可以嘆息三子未有在民意最盛時自首,從而引起更大的迴響。可是,正如大部份香港人的看法,「雨傘運動」出現後,香港已不再是以前的香港了。即是,縱使戴耀廷等人全都選擇了一個錯誤的時機去自首,但只要這個行動沒有違背當初的意願,則無論決定後有多少人跟隨和響應,都會對香港未來的政治發展,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

儘管這65人集體「自首」,警方沒有扣留任何人,只着他們將來有需要時協助調查。表面上,他們沒有達成甚麼實質的目標。不過,假如日後警方真的以「非法集結」,或更高控罪檢控他們,他們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其中有自首者說「前途、個人不是太重要」,亦即政府來真的話,他們便要坐牢。這種犧牲不可謂不小。在此,先不評估結果如何,但凡事作最壞打算也是應該的。因此,這行動絕不如一些人所言「做騷」,而是為了抗命而承擔後果的勇敢決定,原因是他們面對的,可能不是一個開明的政府;所處身的,也不是一個文明的社會,他們要有義無反顧的抗爭精神。因此,這次行動,亦是一道很好的測試劑,可以檢視一下香港人是否仍然奉行和平理性非暴力,或是已經按捺不住,要「勇武抗爭」,那要看未來數月的自首數字,如果持續有市民到警署自首,當會以更大的道德力量向政府施壓。不過,前提是香港社會如何看待戴耀廷等人所作的行動意義。

同一道理,「學民思潮」黃之鋒等人選擇絕食,也是以道德勇氣去迫使政府答應對話。先不論這是否最適切的時機,純粹以事論事,絕食是比佔領、靜坐和遊行,更進一步的抗爭。假如政府可以仍當這是一場show,或只是三幾個「細路仔玩泥沙」,那末,假如到了有三十人,三百人,三千人都參加絕食行動,梁振英等人如何回應?他們仍選擇視若無睹嗎?他們是否又照搬那套重複又重複的論述呢?

「自首」與「絕食」,的確是花開兩朶,各表一枝,是「雨傘運動」的又一次轉變,是公民抗命的另一個階段的開始。如果越來越多香港人參與和肯定,兩者帶來的震撼程度,實不亞於928日警方施放的87枚催淚彈。可惜,這些決定,也許來得遲了,社會運動的勝敗根本仍是民意,佔領六十多天後,香港人重視經濟,強調秩序的習性或許又再顯露出來了,如要以道德力量再次感召香港人抵抗不公義的制度,難度又比前增加。

這個運動發展下去,陷入了僵局,政府只懂得躲在法院和警察背後,利用他們去對付示威者,卻不正正經經站出來與學生真切對話。於是,有示威者選擇了「武力升級」行動,認為在金鐘坐了兩個月,甚麼也爭取不到,是時候改變抗爭策略了。或曰這打破了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初衷」。我們先對此不作是非判斷,只純粹評估效益的話,流血衝突所帶來的成本實在太大了,就算政府真的回應訴求,社會也會陷入萬劫不復之地,況且,社會的氛圍亦不玫到了支持武力抗爭的地步,加上從來對不公義社會的抗爭,都不只有一種方法,更未必需要流血,反之,以道德勇氣作抗爭武器,帶來的效果可能更大。

孟子曾說過:「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這幾句話的意思是:自我反省,要是於理不合的話,縱然只是面對穿著粗布粗衣的平民,也會感害怕。相反,自我反省,只要合乎義理,縱然面對千軍萬馬,也一樣勇往直前!今天,「雨傘運動」需要進入新的階段,民意的支持仍是關鍵。不過,抗爭的力量,或許不是人數或物資是否足夠,也不是策略是否得宜,而是要看每個人心中對抗不公義的道德勇氣究竟有多少?


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星際啟示錄》(Interstellar):天地無垠只有愛

《星際啟示錄》(Interstellar):天地無垠只有愛

電影的好壞也許只有唯一的一個標準,就是電影能否感動觀眾。因此,電影不論對白語言、無關時間長短,更談不上製作規模的大小,只在乎令觀眾看後能否洗滌心靈,反思生命。當然,這只是筆者看電影的標準,別人或側重官能刺激、或特重內容分析,或緊張情節,認為這才是入場追求的終極目標。

電影《星際啟示錄》(interstellar)便是這樣的一部電影。這部電影近月所掀起的討論之多應僅次於「雨傘運動」。究竟觀眾看後討論甚麼?他們多討論電影情節的推進,例如布蘭特老教授為何有此星際計劃,卻又在臨終時推翻說過的一切?或議論當中科學的真確性,如主角墮進五次元空間與女兒接觸的可能?

不過,如果按電影好壞的標準去看,這部電影使人感動的通共不是以上的枝枝節節,而是那永恒不滅的主題:愛。

電影用了很多篇幅,透過戲中不同人物去探討科學的利弊,例如男主角谷栢的妻子死於絕症是因為醫院沒使用「磁力共振」(MRI)。相反,農作物枯死是因為人類發展科技而引致氣候變化,出現超大沙塵暴。說真點,這些地球末日的預言驗証,以往很多荷里活的電影都表述過了,已引不起多少共鳴。可是,當主角決定了升空之後,一段觸動人心的離別之情,漸漸成為了電影的主題。

表面上,電影探討的是時間,可是令時間的同質性變化的是情,因為時間是最無情的。當太空人逗留在別的星球一小時,等如地球的七年。電影中最使人傷感的一幕是男主角坐在看長大的女兒向他說着粗話,已經是幾十年後的事。台灣詩人余光中曾說過:「人的一生有一個半童年。一個童年在自己小時候,而半個童年在自己孩子的小時候。」《日不落家》不過,男主角不僅僅損失半個童年,而是他與女兒的深厚感情,竟隨着他的一次偶然決定而中斷了。女兒面臨與父親的一次「生離」之後,因一次星際意外,再要面對與父親的「死別」。父女在同一個宇宙下生存,卻要經歷幾十年漫長的等待。對於浩瀚的宇宙,幾十年的時間只是一粒微塵;可對於人生來說,這是一段深遽的旅程啊!

時間與回憶就像孿生兒,談到「時間」的變化,不可能不提到「回憶」。電影中,谷柏與布蘭特博士談到女兒:「父母的在世是為了給兒女帶來回憶。」父母與子女相遇世上的時間其實不多,孩子在十二、三歲前多依偎在父母的懷抱,過了這個年紀,孩子思想成熟,處事獨立自主,再不會完全依從父母的意見去做,因此,父母子女共處的美好時光只是短短的十多年,由嬰孩到兒童到青少年的成長變化過程,就這麼濃縮在「回憶」裏。反之亦然,父母的在世亦化成回憶,寄存在子女的心裏,每當夜靜無人時,悄然在腦海翻動。回憶成了在時光飛逝的悵然下,唯一令人欣慰的靈光。然而,假如好像主角谷柏般,離開了地球只短短幾天,對女兒的記憶仍是新簇簇的,可是,女兒對他的回憶卻已是幾十年,凸顯了「時間」與「回憶」的衝突,也帶出了戲中其中一段使觀眾難忘的情節。

常言道時光一去不復返,因此人應看前望,不要回首。然而,回憶是否真的只是一組記憶,只在夜闌人靜時才會令人瞿然自省,之後,又重回現實,不留一點雲彩呢?對回憶有深刻見解的哲學家班雅明(W.Benjamin)卻認為時間是可以停頓的,回憶的意思,是把過去帶到現在。就如我們想起某件事,其實是把過去和現在兩段時間,融會一起。回憶把「過去」帶來「現在」,賦予另一種意義和體會。(Once fully recognized, what have been missed, unfulfilled and dashed can be brought to fruition.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become fused together. Time comes to a stop.

此外,導演第二次深刻地描述父女的愛,是他墮進黑洞之中,發現五次元空間該他「看見」過去,發現與女兒的相處時刻,其實正正就是他人生中最寶貴的回憶。不同的是,現實世界裏,回憶突破不了時間的限制,不能回到過去,與回憶的對象重逢,但男主角透過重力理論,突破時空限制,竟然看見過去,感受真切的「回憶」,更甚者,他透過一隻手表與摩斯密碼,道出了重力突破的關鍵,可與女兒在書房裏隔空溝通。觀眾看至此,腦中必然湧起了幾百個關於科學物理的問題,嘗試以科學客觀方式為這段情節解釋。不過,導演顯然志不在此,科學只是整套電影的包裝,導演只想告訴我們,親情和愛,突破了令科學家大惑不解的物理規則,打破了幾十年不見的隔閡。父女不滅的愛才是永恒,而不是科學。

如果沒有愛,天地無垠,男主角可以盡情馳騁,為人類的命運而犧牲打拼,可是,女兒的愛比天還大,他在知悉真相後,決定回程。結果,心中的愛令他改變了主意。末了,他回到未來,探訪老得躺在床上的女兒,沒有催淚對白,只有淡淡的意蘊,然後,他又重踏征途,在無垠宇宙中尋覓另一段遺失了的真愛。



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畢業生》(The Graduate):上世紀的世代之爭



經典電影《畢業生》(The Graduate)的金像導演米克尼高斯(Mike Nichols)因心臟病發逝世,享年83歲。
這套拍於1967年的電影,是米克的成名作,也造就了偉大巨星德斯汀荷夫曼(Dustin Hoffman)的誕生。電影的內容描述年輕小伙子初出茅廬,竟搭上有夫之婦羅賓遜太太,續愛上她的女兒。此片拍於60年代末民風尚未太開放的美國,以當時來說,題材相當大胆新穎,亦具爭議性,要探討的東西很多。
其一,新舊思想的衝突。男主角(德斯汀荷夫曼飾)剛畢業,受制於傳統父母及其叔父輩的權威,未能一展所長。他們你一言,我一語,表面上貌似苦口婆心,實際上只認定後輩只可因循他們成功的路徑走。有位叔父甚至煞有介事地拉住主角叮囑他發展「塑膠」,好讓他能從中分一杯羹。因此,男主角常想擺脫他們的束縛,不想成為他們的傀儡。片中其中一段拍攝方式,巧妙地用了潛水衣與泳褲作對比,暗示自由比甚麼都重要。六十年代開始,美國便已出現了上一代與下一代的新舊思想的鬥爭。新一代囿於傳統舊有一套的迂腐不合理,極想有自已的獨立自主。於是男主角不理世俗的指罵,竟戀上女朋友的母親。這種做法固然在當時是離經叛道,然而,根本上,這種社會上的男歡女愛在當時已是常態,只是對方碰巧是女朋友的媽媽,而主角又生於愛面子的虛偽上流社會而已。導演諷刺上一代常假傳統禮義之名,壓迫下一代要事事聽命,不得反抗。這種家長式操控是會窒礙社會進步的。那年代的嬉皮士文化便是對抗傳統的一股反動力量。而傳統與現代之爭,亦出現在兩代各自對美國參與越戰的立場上。
其二,女權運動的興起。60年代,婦女高舉權益,不再視為男性的附庸,因此,主角其實表面是周旋於兩女之間,實際上是被二女玩弄,先被女朋友母親處處牽制,電影的首二十分鐘,簡直就是暴露了小男人的特性;繼而被羅賓遜太太的女兒牽着鼻子走,無所依傍。這就是女性的重大勝利,雖然最終主角奪得美人歸,但並非主角的主動求勝,而是被做女兒的一步步將心中的原始愛意引發出來。男主角成為女性的凝視(gaze)的對象。他在兩位女性的視線下,叛逆、反抗,像動物園中的老虎。他才是女人眼中的「他者」(others)。
導演米克尼高斯拍攝此片時才三十多歲,導齡尚淺,可是手法卻很不錯,例如泳池和睡房的交替剪接的手法,最後一個鏡頭,男主角由伏在浮床上,突然一變,變成壓在羅賓遜太太身上,明快直接,一絕也!這部分,導演流暢地交代主角的思想的轉變,既含蓄又達意。當然,還有男主角追巴士,以及教堂搶親一幕,皆成為日後的經典情節。導演想藉此帶出年輕一代對長輩再不會唯命是從了,他們要掌握自己的未來,而這個社會未來也必圍繞着青年人走。結果,男主角不理俗世禁忌,化不可能為可能,打破教堂的玻璃,衝進去把新娘子搶過來,然後跳上巴士後。想想40年前,這個結局是多麼驚世駭俗,而我們現在看來卻是如此的理所當然。為甚麼?就是因為社會是進步的,價值觀是會改變的。電影最後一幕,男女主角為何不來個深深一吻?我想:吻了便俗,俗了便平凡,也看不出此片的獨特。電影能成為經典,除了其中心思想帶起討論,掀起了一代人的改變外,以上種種寓意隽永的表達手法也不可忽略。到此,還不得不提保羅‧西門(Paul Simon)的美妙歌聲The sound of silence,不用多說了,也許比此片更經典呢!
這就是美國上世紀的世代之爭,結果,戰後一代穩穩地從父執輩手中接過重任,改造了美國社會,創造了不朽傳奇。今天,香港的「戰後嬰兒」一代做了甚麼?他們有為下一代人想過嗎?他們當然不會是香港的未來,卻把病了的香港交給香港的未來。不知道羅范椒芬的友人是否第二代香港人,假如當年他有看過這套電影,他在想甚麼呢?他今天重看此片,還會為男主角的「勇武抗爭」而歡呼嗎?如果他還有當年看此片時的震撼,幹麼會因為懼怕年輕人而選擇移民呢?為甚麼他們對「雨傘」一代這樣無情?只懂罵他們「廢青」,怨他們堵路是「阻人發達」呢?難道他們年輕時從來沒有一點青春的理想和輕狂嗎?

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陳校長,你錯了,還錯得徹底

陳校長,你錯了,還錯得徹底

浸會大學校長陳新滋上週六出席該校畢業禮時,見雨傘如見鬼魅,學生上台展示黃雨傘時,竟遭到無禮對待,「其中一人按校長陳新滋指示即時收遮,但因為拒棄掉雨傘,陳新滋竟惱羞成怒,拒向他頒證書、拒與他握手、拒跟他合照,並趕其下台。」《蘋果日報》(2014年11月16日)
佔領運動已踏入第五十天,舉世皆知,香港人亦在不同地方展示他們的信念,「我要真普選」的標語掛在你我不遠處。擔着雨傘的照片,無論是惡搞的習近平原型紙板,還是彭定康牛津舉傘的從容之態,總之,掛上黃絲帶、貼上「真普選」貼紙及撐起雨傘,都已是政治常態了,難道陳校長剛從火星回來嗎?過去一個多月,亦有不同大學的學生上台表態了,又有何特別?竟因此而掀動你老人家的情緒,還特意在典禮後說「請同學大家要注意,你自己都要自重」。
陳校長,你錯了!同學都非常自重,只帶了一把黃雨傘上台,只輕輕一撐,便又走到台下,於你絲毫沒有損失,他們有當你是防暴警察,張傘向着你「攻擊」嗎?沒有。他們有一邊舉傘,一邊向你吐口水嗎?也沒有。那麼,同學如何不自重了?就是因為他們尊重典禮,尊重自己,尊重你老人家,才帶着傘上台,好為自己日後的難忘回憶,加上一把曾經歷催淚彈和胡椒噴霧洗禮的黃色雨傘。這難道有錯嗎?你可知道他們帶着傘上台要有多少勇氣啊?並不是所有人都贊成的,甚至連他們的父母也反對,他們卻寧願冒被罵被算脹的風險,也要表達自己的信念,而你卻以為用「校長」的權力可以剝奪他們表態的權利,並以不頒証書作威脅,究竟誰才是不自重呢?
陳校長,你又錯了!典禮本來是很莊重的……直至在最高權力座位上的人,以粗暴的方式要無權無勢的學生丟掉雨傘的一刻,典禮便變成一場鬧劇了。因為,這場典禮的主角,不是十年寒窗苦讀的學生,入場的嘉賓,不是見證學生經過三年的大學學習生活後,懂得獨立思考,有承擔有勇氣,而是每一個人都戰戰兢兢,在所謂「嚴肅」的典禮前,盡力做好他們那配角的角色,為的是成就一套叫「典禮」的樣板戲,好讓那些權貴可以安穩地坐在台上接受觀眾的歡呼,而閣下則可以以主人家的身份,接受嘉賓的讚賞。可是,時代不同了,學生不是書獃子,正正是大學的教育令他們開竅,他們或許覺得台灣人在球場看台撐起黃色雨傘,大喊「香港加油」的場面「莊嚴而偉大」,卻感到不被尊重的大學畢業禮「虛偽而渺小」呢!
陳校長,你更錯了!據報,你在「上台致辭時引用梁啟超的《自勵》詩,表示為了社會公義不介意遭到攻擊,於是以『獻身甘作萬矢的』作比喻。另一方面,他又認為學生『十年以後當思我』,自會明白學校的做法。」《852郵報》陳校長是否以為時光倒流了四五十年,好像現在的大學生一般,赤手空拳去扺住面前的催淚彈、胡椒噴霧和伸縮警棍嗎?否則怎會以「的」喻己,張開的雨傘又如何能與「萬矢」類比呢?須知道梁啟超是革命人士,他口中的每句詩都與朝廷對着幹,這種身份的錯置,又怎能盲目地引為己用呢?旁人不察,聽後還以為你此刻的心情猶如戴耀廷教授呢,小心小心!至於「十年之後當思我」倒也沒錯吧,經此一役,何止十年,我輩浸會人,定當永誌不忘閣下繼幾年前許諾爭地失敗後辭職,到今天彰顯正義豪氣干雲千萬人吾往矣的氣概,皆以「拋物線方式」把浸會的名聲再次帶起來。
最後,你說今天可以帶傘進場,難保他朝帶旗,還要是八旗子弟,便會帶很多很多的旗進場,成何體統云云。先不論何謂「八旗」,陳校長,平庸如我,也知道這種推論是沒意思的,因為每件事的成因與結果,都要放在一種「社會脈絡」(social context)作分析的,單單說會如何如何壞下去,只是某些政界人士唬嚇人的技倆,想不到校長你也挪用過來。也許,社會真正和諧,日後不會再有人拿着傘子進場,相反,形勢惡化下去,會有炸(詐)彈出現也說不定,誰可以推測得準確,是吧,陳校長?

2014年11月9日 星期日

這刻,公民的力量比政權還大



「雨傘運動」已發生了超過一個月了,佔領區的學生及市民齊聲否決廣場公投,一起反對「見好就收」,反之,人們不斷強調「勿忘初衷」,重申佔領的必要,而學聯計劃上京表達訴求,政府則仍一貫地按兵不動,如此的膠着局面,表面上,香港任何一方都佔不到上風。不過,有一股力量,其實,或明或暗,或靜或動,在金鐘秋風颯颯的晚上,「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這股力量,來自公民。

近日,重讀《龍應台的香港筆記@沙灣道25號》[1],心有戚戚然。此書成於2006年。當時龍應台以訪問學者的身份到港大任教。期間,每星期為報章專欄留下對香港的觀察。今天,從書架取過重看,對比刻下香港的局勢,更覺龍教授對文化及環境的分析是如此的厲害。其中〈誰的添馬艦 —— 我看香港文化主體性〉一文,更彷彿預視公民之力會在將來奪回金鐘添馬艦附近的權力,扭轉強勢政府,樹立公民社會力量。看看今天,那裏成了一個「烏托邦」式的小社區,不同階級,不同年齡、不同背景的香港人,都會聚集在政府總部附近,或三五知己蓆地討論,發表意見;或默默坐在自修室低頭閱讀;或索性躲在帳幕中沉思。周遭隨意擺放的創意藝術裝置,牆上貼滿諷刺幽默的標語。政府本想透過眼前這幾座政府建築物,刻意營造公民社會的公共性,還為此地冠以「門常開」的美名,卻自己在「公民廣場」前築起兩米高牆,928當天投擲了87枚催淚彈,還有七打一的「暗角」,自絕於市民面前,還說甚麼「廣納進言」呢!想不到一場「雨傘運動」,竟催生了金鐘這片「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

政府總部三大樓旁的「添馬公園」(Tamer Park)[2],佔地17,000米。明顯地,興建的目的,是為了記念此處在殖民地時代,曾是「添馬艦」英國海軍基地及船塢所在地。90年代,這裏一直空置,2007年,政府通過興建新的政府大樓,取代中環政府山的殖民地風格建築。不過,很多人不知那裏的底蘊,只知道剩下的那幢「漏斗」型大廈,現在成了駐港解放軍的基地。偶爾,早上可以在特首辦附近,隱約聽到士兵操練時的吆喝聲。其實,那裏一直是權力的象徵,仿似是權掌者宣示權力的指揮棒。如果中環是香港的經濟命脈的話,那麼,那裏便是香港政治的大腦。政府若要向全世界展示強勢領導,興建一座座結合科技與美感的建築物,佇立在維港旁,注視香港九龍兩岸璀璨的夜色,是一件多麼理所當然的事啊!不過,誠如龍應台所說:「添馬艦所在,是香港的核心,香港面向世界的舞台。燈光一亮起,香港的嫵媚姿態光彩動人。請問,任何東西都可以被擺到舞台上去嗎?」(83)

政府總部的新立法會大樓,比以前大是大了許多,但在裏面開會的議員和官員卻反映不了民意,反之,要年輕一代露宿街頭,用堅決意志告訴他們香港人的訴求。宏偉壯觀的建築,只淪為一群議政水平極低的所謂「議員」的名利場。這班手握權力的高官議員們,在不公平的體制下,繼續在議政時指鹿為馬,與政府合謀通過不公義的政策,離「公僕」之名越走越遠。「一個城市政府大樓如果富麗堂皇,而且建在城市的核心,那通常表示,這個城市是個政權獨大的體制。如果主權在民,公民力量強大,政府大樓通常建得謙抑樸素,緊守『公僕』服務的本分而不敢做權力的張揚。」(84)

英國的國會會議,是一眾黨員擠在一起討論議案,卻從來沒有人說地方不夠寛敞,國家形象低落,甚至連首相府都是座落在一眾民居的唐寧街十號。我們會說英國不是大國,沒有大國風範嗎?真正令世界衷心敬佩的,絕對不是那幾幢直插雲霄的雄偉大廈,而是那濃厚的人文氛圍,是那開放自由的公共領域的討論,是那強調公眾利益,輕視私利的公民社會力量。刻下,金鐘馬路上圍得滿滿的人群做到了,果然如文章所述般,成為香港面向世界的舞台的一抹動人的光采。

社會運動絕對與「空間」(space)的生產有關。今天,見諸金鐘、旺角的佔領行動所牽連的政治經濟影響,可見一斑。假如,政府總部不曾座落於這片權力之土地上,當年的設計藍圖沒有標榜「門常開」、「地常綠」,甚或充滿反諷的「公眾的添馬」,政府高官未有高聲疾呼地方不夠用,沒有行使其絕對的權力。相反,謙卑而樸素的小政府,官員的辦公室仍然低調地靠在上亞厘畢道一帶的小山丘上。那麼,928日之後在各大小傳媒中看見的浩翰場面,又怎會變成「雨傘」擺動下的難忘一幕?這次運動,成功之處,是壯大了真正的公民力量。看看「公民廣場」兩米高牆上繫上無數的黃絲帶、「添馬公園」某處標示的「暗角」二字、夏道搭起帳蓬建成的「遮打自修室」,「連儂牆」上貼滿數之不盡色彩繽紛的心意紙。還有一二百個貼上「我要真普選」標語和佔領區門牌的七彩帳篷。這些原先應是政府拍板興建政府總部時,開放予市民大眾,創造公共空間的一個承諾,這些畫面,理應本來出現在星期日的「添馬公園」內的,現在竟出現在圍繞政府總部的馬路上。諷刺的是,這種由列斐伏爾(Henri Lefebvre)提出的空間實踐(spatial practice),從來都是下而上由群眾在偶然的情況底下產生的,例如以往小販或地攤擺賣,與市民生活上的互動,令小社區會漸次形成。這顯然任憑政府如何強勢,都沒可能一蹴而就。結果,這個政府索性拿着權力由自己來規劃空間,可惜,越是壓抑這股力量,佔領區的市民越是透過一種「弱者的技倆」(tactics),再次呈現這種格局,並帶到香港乃至世界每一角落。相比之下,政府總部的布局越宏大,秩序越井然,越顯得她在香港人面前的「渺小」

佔領行動遍地開花的同時,香港亦蛻變成一個真正的公民社會。日後,政府再不能擺出強硬姿態,官老爺再不能擺官威,因為社會政治的公共性增加了,市民不吝發聲,抵抗平公,政府如再想不聽民意,強行推出政策,將會落得灰頭土臉,香港人的公民力量漸次擴大,不會再容許政府任意妄為的了。除非,這個政府比殖民地時代的更不如,不知反省,與民為敵,否則,經此一役,政府仍需要與民同步,在一些政策的商議和制訂上,與香港人真正做到有商有量。不然,這會犧牲了一整代人的人的發展,以及社會整體的進步。龍教授最後道出一個城市最重要的元素,不是政府,更不是政府大樓,而是人民:「在一個公民社會裏,代表一個城市的『精神』的,絕不可能是一個城市的政府大樓。」(84)不知謙抑的特首,不知收斂的政府,是註定要與民為敵的。

也許,正如電影《V煞》(V for Vendetta)結束時,女主角的一句話,正好說中了這種權力的不對等:「國家現在需要的不止是一座大樓,而是希望。」這刻,香港的希望,不在政府大樓裏面,而在其外面……。



[1] 龍應台:《龍應台的香港筆記@沙灣道25號》。香港,天地圖書,2006
[2] 「添馬公園」平面圖見康文署網頁:http://www.lcsd.gov.hk/tc/parks/tp/layout_map.html